今說此論,所為云何?
謂有二緣,故說此論:一,為如來無上法教,久住世故;二,為平等利益,安樂諸有情故。
復有二緣,故說此論:一,為如來甘露聖教已隱沒者,憶念採集重開顯故。未隱沒者,問答決擇倍興盛故;二,為一切有情界中有[03]種姓者,各依自乘修出世善,得三乘果,出生死故。無種姓者,依人天乘,修世間善,得人天果,脫惡趣故。
復有二緣,故說此論:一者,或有於多說空不了義經,如言計著撥無,一切憎背有教,為令隨悟諸法有相,解經密意捨無見故;二者,復有於多說有不了義經,如言計著執有,一切厭怖空教,為令隨悟諸法無相,解經密意捨有見故。
復有二緣故說此論:一,為成就菩薩種姓補特伽羅,唯依大教,遍於諸乘文義行果,生巧便智,斷一切障,修一切善,證佛菩提,窮未來際,自他利樂無休廢故;二,為成就二乘種姓,及無種性補特伽羅,亦依大教,各於自乘文義行果,生巧便智,斷煩惱障,伏諸蓋纏,修自分善,得自乘果,出離三界諸惡趣故。
復有二緣故說此論:一者,或有宿習,無知猶豫顛倒,執着外道小乘邪教,故於大乘不能信解,為善分別大乘法相,令其信解了達,決定離顛倒故;二者,復有聞諸契經種種意趣甚深難解,其心迷亂誹毀不信,為善開示令生信解饒益彼故。
復有二緣,故說此論:一,為攝益樂,略言論勤修行者,採集眾經,廣要法義,略分別故;二,為攝益樂廣言論勤說法者,於一一法,開示無邊差別義故。
復有二緣,故說此論:一,為開顯諸法實相,問答決擇立正論故;二,為滅除一切妄執,問答決擇破邪論故。
復有二緣,故說此論:一,為顯了遍計所執,情有理無,依他起性、圓成實性,理有情無,令捨增益,損減執故;二,為顯了世間道理,證得勝義法門差別,令修二諦,無倒解故。
復有二緣,故說此論:一,為開闡隨轉真實二種理門,令知二藏三藏法教不相違故;二,為開闡因緣、唯識、無相、真如四種理門,令修觀行有差別故。
復有二緣,故說此論:一,為示現境界差別,令知諸法自性相狀位差別故;二,為示現修行差別,令知三乘方便根本果差別故,如是等類,所為諸緣,處處經論,種種異說,當知皆是此論所為。
【2 彰所因】今說此論所因云何?謂諸有情無始時來,於一切法處中實相,無知疑惑,顛倒僻執,起諸煩惱,發有漏業,輪迴五趣,受三大苦,如來出世,隨其所宜,方便為說,種種妙法,處中實相,令諸有情知一切法,如是如是空故非有,如是如是有故非空,了達諸法非空非有,遠離疑惑,顛倒僻執,隨其種姓,起處中行,漸次修滿,隨其所應,永滅諸障,得三菩提,證寂滅樂,佛涅槃後,魔事紛起,部執競興,多著有見。龍猛菩薩,證極喜地,採集大乘無相空教,造中論等,究暢真要,除彼有見。聖提婆等諸大論師,造百論等弘闡大義,由是眾生復著空見。
無著菩薩,位登初地,證法光定,得大神通,事大慈尊,請說此論,理無不窮,事無不盡,文無不釋,義無不詮,疑無不遣,執無不破,行無不修,果無不證,正為菩薩,令於諸乘境行果等,皆得善巧,勤修大行,證大菩提,廣為有情,常無倒說,兼為餘乘,令依自法,修自分行,得自果證。如是略說此論所因。
【3 解題目】【1 瑜伽師地論】【1 總說】今說瑜伽師地論者,名義云何?
【2 別釋】【1 瑜伽】【1 總說】謂一切乘境行果等所有諸法,皆名瑜伽。一切並有方便善巧相應義故。
【2 別釋】【1 境瑜伽(五教成六境)】【1 總說】境瑜伽者,[04]謂一切境,無顛倒性,不相違性,能隨順性,趣究竟性,與正理教行果相應,故名瑜伽。此境瑜伽,雖通一切,然諸經論,就相隨機,種種異說。
【2 別釋】【1 「決擇分」明二種瑜伽】或說:諸法四種道理,名為瑜伽。觀待作用、法爾證成,總攝一切正道理故。或說:二十四不相應行中,一名瑜伽。因果相稱,無乖違故。此二並如決擇分等處處廣說。
【2 《大梵問契經》明瑜伽】或說雜染清淨無性,名為瑜伽。除違契順,最為勝故。如大梵問契經等說。諸瑜伽師,觀無少法,可令其生,及可令滅,亦無少法,欲令證得,及欲現觀,謂於一切雜染無性;瑜伽中行,觀無少法,可令其生,及可令滅,及於一切清淨無性;瑜伽中行,觀無少法,欲令證得,及欲現觀。
【3 《入楞伽契經》明瑜伽】或說究竟清淨真如,名為瑜伽。理中最極,一切功德共相應故。如入楞伽契經中說:若觀真義,除去分別,遠離瑕穢,無有能取,亦無所取,無解無縛,爾時在定,當見瑜伽,不應疑慮。
【4 《大義經》明瑜伽】大義經中說:從一法增至百法,皆名瑜伽。法門雖別義無違故。
【5 《廣義經》明瑜伽】廣義經中說:蘊、界、處、緣起、諦等,皆名瑜伽。攝一切境,順機宜故。
【3 結】於如是等諸經論中,說一切境,皆名瑜伽。總具四性順四法故。
【2 行瑜伽】【1 總說(有四)】行瑜伽者,謂一切行,更相順故,稱正理故,順正教故,趣正果故,說名瑜伽。
【2 別釋(有十七:十三種三乘通行,後之四種唯大瑜伽)】【1 《辯瑜伽師地經》明瑜伽】此行瑜伽,雖通諸行,然諸經論,就相隨機,種種異說,如辯瑜伽師地經中正修諸行,說名瑜伽。總攝一切相應行故。
【2 《月燈經》明瑜伽】月燈經中修三十七菩提分法,說名瑜伽。此於一切順果行中,最為勝故。
【3 《大分別六處經》明瑜伽】於大分別六處經中[01]辨奢摩他毘鉢舍那平等運道,說名瑜伽。如是[02]止觀眾行主故。
【4 《海慧經》明瑜伽】海慧經中修三摩地,說名瑜伽。住心發行,此最強故。
【5 《顯揚論》明瑜伽】顯揚論等信、欲、方便、精進四法,說名瑜伽。作意或智,說名方便,此四通生一切行故。
【6 「聞所成地」明瑜伽】聞所成地:別辨九道,說名瑜伽。會理除惑位別勝故。謂世出世,加行無間,解脫勝進,軟中上道。
【7 「修所成地」明瑜伽】修所成地,總辨修習諸對治道,說名瑜伽。為樂略者,總說修故。
【8 「有處」明瑜伽】有處說:緣諸地所攝無顛倒智,名為瑜伽。緣諸地法,無顛倒智,行中勝故。
【9 「有處」明瑜伽】有處復說:方便善巧或唯方便,名為瑜伽。作意與智發行勝故,或就最初發悟勝故。
【10 《功名德實性契經》明瑜伽】功德實性契經中說:諸緣起觀,名為瑜伽。緣起觀智,於出生死最為要故。
【11 《正行經》明瑜伽】正行經中說:正見等八支聖道,名為瑜伽。趣涅槃城,此為勝故。
【12 《毘奈耶經》明瑜伽】毘奈耶經說:修戒等,名曰瑜伽。戒定慧學,因中勝故。
【13 《大義經》明瑜伽】大義經中說:修一切世出世行,分位差別,皆名瑜伽。正行階位,相符順故。如是皆說共聲聞行,名為瑜伽。通證三乘,行中勝故。
【14 《慧到彼岸契經》明瑜伽】慧到彼岸契經中說:觀空作意,名為瑜伽。發起大行,此最勝故。如彼經言:菩薩所有大瑜伽者,謂空作意。菩薩由此空作意故,不墮聲聞及獨覺地,乃至能淨諸佛土等。
【15 《慧到彼岸契經》明瑜伽】即彼經中復說:般若波羅蜜多,名勝瑜伽。導大乘行,此殊勝故。如彼經言:菩薩所有諸瑜伽中,慧度瑜伽,最上最勝,廣說乃至,是無等等。何以故?如是般若波羅蜜多,是為無上,瑜伽法故。
【16 「餘處」明瑜伽】餘處說:此慧度所攝無分別定,名為瑜伽。能發一切勝功德故。
【17 「餘處」明瑜伽】餘處復說:菩薩所有殊勝,慧悲平等雙轉,名為瑜伽。能證無住大涅槃故。
【3 結】如是等說,諸不共行,名為瑜伽。能證無上佛菩提故,於如是等諸經論中,說一切行,皆名瑜伽。具上所說,四種義故。
【3 果瑜伽】【1 總說】果瑜伽者,謂一切果,更相順故,合正理故,順正教故,稱正因故,說名瑜伽。
【2 別釋(有六)】【1 《分別義經》明瑜伽】此果瑜伽,雖通諸果,然諸經論,就相隨機,種種異說。分別義經說:力、無畏、不共佛法,名曰瑜伽。能伏諸魔,制諸異論,勝餘乘故。
【2 《殊勝經》明瑜伽】殊勝經中說:佛所證無住涅槃,名為瑜伽。盡未來際無所住故。
【3 《大義經》明瑜伽】大義經中說:如來地無分別智及以大悲,名為瑜伽。自利利他,常無盡故。
【4 《辨說瑜伽師地經》明瑜伽】辨說瑜伽師地經中佛地功德,皆名瑜伽。窮於法界,無斷盡故。
【5 《分別三乘功德經》明瑜伽】分別三乘功德經中三乘果德,名為瑜伽。皆與正理等,相應故。
【6 《讚佛論》明瑜伽】讚佛論說:三身三德,皆是瑜伽。一切果德,不相離故。
【7 《集義論》明瑜伽】集義論說:果位所攝有為無為諸功德聚,皆是瑜伽。等至究竟,和合位故。
【3 結】於如是等諸經論中,一切果德,皆名瑜伽。具上義故。如是聖教,亦名瑜伽。稱正理故,順正行故,引正果故。有義:正取三乘觀行,說名瑜伽。數數進修,合理順行,得勝果故,境果聖教,瑜伽境故,瑜伽果故,[03]詮瑜伽故,亦名瑜伽。
如是此論,瑜伽兩字,尚遍擾動,聖言大海,何況具說「瑜伽師地」,恐難受持,故且略說。
【2 師】三乘行者,由聞思等,次第習行,如是瑜伽,隨分滿足,展轉調化諸有情,故名「瑜伽師」。或諸如來,證瑜伽滿,隨其所應,持此瑜伽,調化一切聖弟子等,令其次第修正行,故名「瑜伽師。
【3 地】地謂境界,所依所行,或所攝義,是瑜伽師。所[04]行境界,故名為地,如龍馬地。唯此中行,不出外故。或瑜伽師,依此處所,增長[05]白法,故名為地,如稼穡地或瑜伽師地所攝智,依此現行,依此增長,故名為地,如珍寶地。或瑜伽師,行在此中,受用#01#白法,故名為地,如牛王地。或諸如來名瑜伽師,平等智等,行在一切無戲論界,無住涅槃瑜伽中故,是彼所攝,故名為地。或十七地,攝屬一切瑜伽師故,如國王地。是故說名瑜伽師地。
【4 論】問答決擇諸法性相,故名為論。欲令證得瑜伽師地,而說此論,故以為名。如對法論。或復此論,無倒辯說瑜伽師地,故以為稱,如十地經。或復此論,依止此地,故以為號,如水陸花,由是論名瑜伽師地。
【2 論體五分】今此論體,總有五分:一、本地分,略廣分別十七地義;二、攝決擇分,略攝決擇十七地中深隱要義;三、攝釋分,略攝解釋諸經儀則;四、攝異門分,略攝經中所有諸法名義差別;五、攝事分,略攝三藏眾要事義。
此論既有如是五分,何故但名瑜伽師地?就初立名,故無有失,又一切法,無不皆是瑜伽師地。以瑜伽師用一切法為依緣故,此中存略,且說十七。
【4 明宗要】又十七地,具攝一切文義,略盡後之四分,皆為解釋十七地中諸要文義,故亦不離瑜伽師地。由是此論,用十七地,以為宗要。
【5 顯藏攝】雖復通明諸乘境等。然說論者,問答決擇諸法性相,意為菩薩,令於一切皆得善巧修成佛果,利樂無窮。是故此論屬菩薩藏阿毘達磨,欲令菩薩得勝智故。
【6 釋本文】【1 五識身相應地】【1 問答標列十七地名】【1-2 問與答】論曰:云何瑜伽師地,謂十七地?
釋曰:初問云何瑜伽師地者,總問此論一部宗要。問者先聞諸經所說瑜伽師地,其義未了,故為此問。謂辨瑜伽師地,經中數說正修瑜伽師地,月燈經中亦說修習瑜伽師地,如是非一,如前廣說。或作論者,先總受請,論體五分,盡在心中,欲為學徒分別解說,自假興問,為起說因,故問云何瑜伽師地。若不爾者,先無略說,無容欻問此地云何?又發問者,略有五種:一,不解故問;二,疑惑故問;三,試驗故問;四,輕觸故問;五,為欲利樂有情故問。今是第五,專為利樂諸有情類,造斯論故,謂十七地者,總集所說瑜伽師地,略有十七,若廣安立,地位無邊,一一地中,分位差別,義無邊故,如是一轉,總問總答。
【3 徵】論曰:何等十七?
【4 顯】【1 頌】嗢拕南曰:
釋曰:何緣更問何等十七?雖聞總數,未了別名,故復為問。嗢拕南者,先略頌答,略集地名。施諸學者,名嗢拕南。五識相應者,謂五識身相應地。意,謂意地。有尋伺等三者,謂有尋有伺等三地。三摩地俱者,謂三摩地,俱名三摩呬多地。非者,謂非三摩地,俱名非三摩呬多地。此就一相,且別地名,非盡理說。如是二名,互寬狹故,三摩地名,通定不定,唯在有心。三摩呬多,通有心位及無心位,唯局在定,如後廣說。如是具三乘者,謂由如是聞等地故,或由如是上諸地,故得具三乘及有餘依,無餘依地,一一別名,如後廣釋。
【2 長行】論曰:一者,五識身相應地;二者,意地;三者,有尋有伺地;四者,無尋唯伺地;五者,無尋無伺地;六者,三摩呬多地;七者,非三摩呬多地;八者;有心地;九者,無心地;十者,聞所成地;十一者,思所成地;十二者,修所成地;十三者,聲聞地;十四者,獨覺地;十五者,菩薩地;十六者,有餘依地;十七者,無餘依式如是略說十七,名為瑜伽師地。
釋曰:次廣列名,重答前問。
【2 隨別解釋】【1 約自性等五義,分別五識】言五識身相應地者,謂眼等根,是眼等識,不共所依,眼等不為餘識依故。又是親依,眼等利鈍,識明昧故。又同時依,必俱有故,非如意等。
【2 約根境作意分別】由是五識用眼等根,標別其名,猶如麥[01]芽,如鼓聲等,故名五識。
由所依根有形礙故,又必不離所依身,故猶如身受,故名為身。又復身者,依義體義如六識身、六思身等,依五識身建立此地。故名相應。如律中說:王相應論,賊相應論謂依王賊而興言論,此亦如是。雖此地中分別多法,五識為主,是故偏說。
【3 約率爾等心分別】又五識身相應心品,總名相應。於此地中,雖明多法,以心心所勝,故別說。
【4 就喻相重,辨初門所依緣等】又相應者,是攝屬義,謂此地中,說五識身所攝屬法,即是自性、所依、所緣、助伴、作業,故名相應地如前說。自後諸地識身相應,隨其所應,亦有通者,略故不說。
【2 意地】【1 自性】言意地者,六、七、八識,同依意根,略去識身相應三語,故但言意。又實義[02]門,雖有八識,然隨機門,但有六識。六、七、八識,同第六攝。
【2 所依】就所依名,故但言意。所依非色,或離於身,猶如心受,故不言身。相應准前,故略不說。又六、七八,雖皆同有心、意、識義,心法、意處、識蘊攝故,然意義等,故但言意,皆是思量,意根攝故。第八持種,心義偏強。第六普遍了別境界,識義偏強,是故不說心地、識地。身及相應,略故不說,地義如前。
何緣五識合立一地,說在最初,餘識立一,說在第二。五識同無,當說分別,所緣等業,所說事少,故合立一,說在最初,意地翻此,故別立一,說在第二。
【3 所緣】又以五識,同依色根,同緣色境,故合立一,餘依無色所緣不定,故別立一,自性依緣麁細次第,故說先後。
又以五識同現量攝,故合立一,說在最初。餘識不定,或現、或比、或非量攝,故別立一,說在第二。如是二地,自性、依緣、助伴、作業,合為體故,攝一切法,應知此中,以一切法不離識故,依識起故,識為體故,識最勝故,先依八識,建立二地。如是八識,自性、依緣,助伴、業等,後當廣說。
【3-5 有尋有伺地等三地】有尋有伺等三地者,尋謂尋求,伺謂伺察,或思、或慧,於境推求,麁位名尋。即此二種,於境審察,細位名伺,非一剎那。二法相應,一類麁細,前後異故,今依此二,建立三地有義。此三就二前後相應建立,謂欲界地及初靜慮,麁心心所,前後相續,可有尋伺共相應,故名有尋有伺地。靜慮中間,麁心心所,前後相續,定無有尋,唯可與伺共相應,故名無尋唯伺地。
第二靜慮已上諸地,諸心心所,前後相續,決定不與尋伺相應,名無尋無伺地。若欲界地及初靜慮,靜慮中間,細心心所不與尋伺共相應者,及一切色不相應行,諸無為法不與尋伺共相應故,亦皆說名無尋無伺地。故後論言,有尋有伺地、無尋唯伺地,一向是有心地,無心睡眠,無心悶絕,無想定,無想生,滅盡定及無餘依涅槃界,名無心地有義。此三就二,離欲分位建立,謂欲界地及初靜慮。諸法假者,於尋及伺,並未離欲,名有尋有伺地。靜慮中間,諸法假者,尋已離欲,伺未離欲,名無尋唯伺地。
第二靜慮已上諸地,諸法假者,於尋及伺,並已離欲,名無尋無伺地。若在下地,並已離欲,亦得說名無尋無伺。故後論言,此中由離尋伺欲故,說名無尋無伺地。不由不現行故,所以者何?未離欲界。欲者,由教導作意差別故,於一時間,亦有無尋無伺意現行。已離尋伺欲者,亦有尋伺現行,如出彼定及生彼地。如實義者,此三但就界地建立,謂欲界地及初靜慮,有漏無漏諸法,於中尋伺俱可得故,名第一地。靜慮中間有漏無漏諸法,於中無尋唯有伺故,名第二地。
第二靜慮已上諸地,有漏無漏諸法,於中尋伺俱無有故,名第三地。故後論言,此中欲界及初靜慮,若定若生,名有尋有伺地。靜慮中間,若定若生,名無尋唯伺地。
第二靜慮已上色界無色界,全名無尋無伺地。無漏有為初靜慮定,亦名有尋有伺地。依尋伺處,法緣真如為境,入此定故,不由分別現行故。餘如前說。若就相應,及就離欲,建立三地,攝法不盡,亦大雜亂,雖言有尋有伺等地,唯是有心。此就一門麁辨地相,於此門中唯說第二靜慮已上無尋無伺地中,無想定,無想生滅盡定,名無心地。餘一切位,名有心地。後有四門,復異建立,如後當說。雖言此中由離尋伺欲故,說名無尋無伺地,然唯說彼第二靜慮已上諸地必定已離尋伺地欲,不言已離尋伺欲者,下地諸法,亦得說名無尋無伺。若如是者,未離下地尋伺欲者,上地諸法,亦應說名有尋伺等,如是建立成大雜亂,是故此三唯就界地上下建立。
【6 三摩呬多地】所言三摩呬多地者,謂勝定地,離沈掉等,平等能引,或引平等,是平等所引發故,名等引地有義。此名唯攝一切有心諸定,皆能平等引功德故,不通無心,以前頌中言三摩地俱故。三摩地者,是別境中,心數法故,二無心定,不能等引諸功德故,非等引地。
若爾何故等引地說?此等引地,略有四種:謂靜慮、解脫、等持、等至。言靜慮者,謂四靜慮。言解脫者,謂八解脫。言等持者,謂空等持,無願等持,無相等持。言等至者,謂五現見等至、八勝處等至、十遍處等至、四無色等至、無想等至、滅盡等至。
此無有失,二無心定,是等引果,故與其名,實非等引有義,此名通有心位及無心位,所有定體,若有心定,平等能引諸功德故,亦引平等根大等故,及離沈掉,戒無悔等,平等方便,所引發故,名為等引。
若無心定,雖不能引殊勝功德,而引平等根大等故,是平等定所引發故,亦名等引。
若爾何故前頌中言三摩地俱?此無有失,頌中文略,且言彼俱,其實等引非俱,亦是後說等引通無心故。如實義者,等引地名有通、有局、有心、無心,兩位俱攝,故名為通。後說無想滅盡定,亦是等引地體故,唯在有漏無漏勝定,非欲界等一切散心,故名為局。以後說言唯靜慮等,名等引地。非於欲界,心一境性,由此等引,無悔歡喜安樂所引,欲界不爾,准此上界,若在散心,亦非等引,同欲界故。由此相對,得作四句:或等持俱,非等引地,謂欲界等,散心位中,三摩地俱,心心所等;或等引地,非等持俱,謂定位中,三摩地體,及無想定,滅盡定位,所有諸法;或等持俱,亦等引地,謂諸靜慮,及諸無色,有心定位,心心所等,除三摩地;或有俱非,謂除上位,[01]所有諸法。
又三摩地,三摩鉢底,三摩呬多,名有寬狹。三摩地名目心數中等持,一法通攝一切,有心位中,心一境性,通定散位。然諸經論,就勝但說空無願等,名三摩地。三摩鉢底,通目一切有心無心,諸定位中,所有定體,諸經論中,就勝唯說五現見等相應諸定,名為等至,等引地名,通目一切有心無心,定位功德,故此地中,通攝一切定位功德,由是總故,偏目地名。
【7 非三摩呬多地】言非三摩呬[02]哆地者,翻上易了,無煩廣釋。如是二地,總攝一切定非定位所有諸法。
【8-9 有心無心地】【1 總說】所言有心無心地者,略就五門,建立差別。
【2 別釋】【1 就地總說門】一、就地總說門,謂五識身相應地、意地、有尋有伺地、無尋唯伺地,此四一向是有心地,無尋無伺地中,除無想定并無想生,及滅盡定,所餘一向是有心地。若無想定并無想生,及滅盡定,是無心地。於此門中,無心睡眠,無心悶絕,亦名有心。有七八故,唯無想定等,心不相應行,與心相違,名無心地。
【2 心亂不亂門】二、心亂不亂門,謂四倒等。所倒亂心,名無心地,失本性故。
【3 心生不生門】三、心生不生門,謂若緣具。此心得生,名有心地。若緣不具,彼心不生,名無心地。於此門中,隨此心生,名有心地。彼心不生,名無心地。
【4 分位建立門】四、分位建立門,謂除六位,名有心地。若無心睡眠位、無心悶絕位、無想定位、無想生位、滅盡定位及無餘依涅槃界位,名無心地。
【5 就真實義門】五,就真實義門。謂唯無餘依涅槃界中,諸心皆滅,名無心地。餘位由無諸轉識故,假名無心,由第八識未滅盡故,名有心地。如是二地,諸門差別,進退不定。
【10 聞所成地】聞所成地者,謂從聞所生,解文義慧及慧相應心心所等。
【11 思所成地】思所成地者,謂從思所生,解法相慧及慧相應心心所等。
【12 修所成地】修所成地者,謂從修所生,解理事慧及慧相應心心所等。聞謂聽聞,即是耳根發生耳識,聞言教故。思謂思慮,即是思數發生智慧,思擇法故。修謂修習,即是勝定,發生智慧,修對治故。從此三種,發生三慧及相應法等,名三地體,三慧廣義,如後分別。如是三地,用三慧品心心所等及所得果以為自性,故後論言修所成地,亦是有餘無餘依地。
【13 聲聞地】聲聞地者,謂佛聖教,聲為上首,從師友所,聞此教聲,展轉修證,永出世間,小行小果,故名聲聞。如是聲聞[03]種性,發心修行得果,一切總說為聲聞地。
【14 獨覺地】獨覺地者,常樂寂靜,不欲雜居,修加行滿,無師友教,自然獨悟,永出世間,中行中果,故名獨覺。或觀待緣,而悟聖果,亦名緣覺。如是獨覺種性,發心修行得果,一切總說為獨覺地。
【15 菩薩地】菩薩地者,希求大覺,悲愍有情,或求菩提,志願堅猛,長時修證,永出世間,大行大果,故名菩薩。如是菩薩種性,發心修行得果,一切總說為菩薩地,三乘大義,後當廣辨。
【16 有餘依地】有餘依地者,謂有餘依涅槃地也。依者即是有漏所依,略有八種:一、施設依,謂五取蘊,由依此故,施設假者,名種性等;二、攝受依,謂七攝事,即自父母、妻子、奴婢、作使、僮僕、朋友、眷屬;三、住持依,謂四種食,四流轉依,謂四識住、十二緣起;五、障礙依,謂諸天魔;六、苦惱依,謂諸欲界;七、適悅依,謂諸定樂;八、後邊依,謂阿羅漢,相續諸蘊,今全取一,最後邊依,除六攝事,流轉、障礙,取餘一分。
又此地中,有四寂靜:一、苦寂靜,謂當來苦,畢竟不生;二、惑寂靜,謂諸煩惱,畢竟不生;三、業寂靜,謂不造惡,修習諸善;四、捨寂靜,謂六恒住於六根門,不喜不[04]憂,安住上捨,正念正知,阿羅漢等,住無學地,具四寂靜,有少餘依,是故說名有餘依地。此地即是二乘,無學身中,有漏無漏諸法,總為自性如來,雖無真實身心有漏餘依,而有變化似有漏依,故就化相,亦得說名有餘依地。
【17 無餘依地】無餘依地者,謂無餘依涅槃地也。一切有漏餘依皆捨,二乘有為無漏亦捨,如來雖有有為無漏而無一切有漏餘依故,亦說名無餘依地。於此地中,唯有清淨真如所顯甚深功德,離諸分別,絕諸戲論,不可說為蘊界處等及人天等。若即、若離、若有、若無,所有名相,皆是假說有義。此地正用究竟擇滅真如無為為性,兼以如來有為無漏功德為性。如來功德,甚深離相不可說,故不言,亦攝五識地等,理實亦攝有義。如來有為功德有餘依攝,無為功德無餘依攝,故後論言,無餘依地。五地一分,謂無心地、修所成地、聲聞、獨覺及菩薩地。